外包型鋼板加固設計規定
1:外包型鋼加固法,按其與原結構連接方式分為外粘型鋼加固法和無粘結外包型鋼加固法:均適用于需要大幅度提高截面承受能力和抗震能力的鋼筋混凝土柱或梁的加固。
2:當工程要求不使用結構膠粘劑時,宜選用無粘結外包型鋼加固法,也稱為干式外包鋼加固法,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3:當原柱完好,但需提高其設計荷載時,可按原柱與型鋼構架共同承擔荷載進行計算。此時,型鋼構架與原柱所承受的外力,可按各自截面剛度比例進行分配。柱加固后的總承載力為型鋼構架承載力與原柱承載力之和。
4:當原柱尚能工作,但需降低原設計承載力時,原柱承載力降低程度應由可靠性鑒定結果進行確定。其不足部分由型鋼構架承擔。
5:當原柱存在不適于繼續承載的損傷或嚴重缺陷時,可不考慮原柱作用,其全部荷載由型鋼骨架。
6:型鋼構架承載力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017規定的格構式柱進行計算,并乘以與原柱協同工作的折減系數0.9
7:型鋼構架上下端應可靠連接,支承牢固。其具體構造可按本規范第8.3.2條的規定進行設計。
8:當工程允許時用結構膠粘劑,而原柱狀況適于采取加固措施時,其加固后的承載力和截面剛度可按整截面計算:其截面剛度量E1的近似值。